借“人民的名義”反思檢驗檢測行業系列發展問題
2017-05-11 來自: 西安天和實驗室設備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841
借“人民的名義”反思檢驗檢測行業系列發展問題
截止2015年底,我國共有各類檢驗檢測機構 31122家,并呈持續增長態勢,共實現營業收入1799.98 億元,共向社會出具檢驗檢測報告3.29 億份。
截止 2015 年底,我國共有各類檢驗檢測機構 31122家,并呈持續增長態勢(見圖1),共實現營業收入1799.98 億元(見圖2),共向社會出具檢驗檢測報告3.29 億份。全行業共有從業人員945073人。共擁有各類儀器設備4463801臺套,全部儀器設備資產原值3017.59億元,實驗室面積5369.15萬平方米。數量排在前十位的省、市、自治區依次為(見圖1、2):
山東省(2198 家)、廣東省(2037 家)、河南省(1742 家)、河北省(1645 家)、江蘇省(1616家)、浙江省(1590家)、四川省(1337家)、遼寧省(1332家)、湖南省(1263家)、湖北省(1194家)。
人無信不立,背信則名不達;而科學發展的核心也是以人為本。《人民的名義》電視劇以人民的名義對腐敗官僚進行拷問;在檢驗檢測市場生態中,當以人民、社會的名義呼吁檢驗檢測機構誠信的建立。誠信是檢驗檢測機構應遵循的基本道德規范,誠信應貫穿于檢驗檢測機構的所有活動中,誠實守信是檢驗檢測機構的基本要求。
近年來我驗檢測機構誠信建設取得了較大成績,目前全國共有31122家檢驗檢測機構,每年出具3億多份檢驗檢測報告,服務產值接近1600多億元,檢驗檢測已成為活力的新興服務業態之一。
但是,檢驗檢測機構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仍然偏低,違背承諾、弄虛作假、商業賄賂、不實宣傳等現象時有發生。
為了落實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誠信建設,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提升檢驗檢測活動的社會公信力,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發布了新修訂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對檢驗檢測機構建立誠信管理體系和從業人員誠信操守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同時,組織開展了檢驗檢測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標準制定活動,著手制定一系列規范指導檢驗檢測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的標準和指導文件。
《檢驗檢測機構誠信基本要求》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國際標準,運用國際上通用的3C信用評價模型,即企業的品格(Character)、能力(Capacity)、資本(Capital),從法律、技術、管理、責任4個方面提煉出檢驗檢測機構的誠信要素,明確了檢驗檢測機構應當遵循的基本要求,為檢驗檢測機構建立誠信管理體系提供了指引,并為其開展誠信自我評價或第三方評價提供了依據。
《檢驗檢測機構誠信基本要求》明確要求:檢驗檢測機構應向社會和監管部門提交誠信報告;檢驗檢測人員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檢驗檢測機構的獨立性和公正性,標準規定:檢驗檢測機構應有確保其管理層和員工不受任何來自內外部的不正當的商業、財務和其他對工作質量以及公正性有不良影響的壓力和影響的措施;避免參與降低其獨立性、公正性、誠實性、可信度、技術能力和判斷能力活動的政策和程序。
在人員管理方面,《檢驗檢測機構誠信基本要求》明確,檢驗檢測機構的人員不應與其所從事的檢驗檢測項目委托方,存在不正當利益關系;不應參與任何有礙于檢驗檢測判斷獨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動;不應參與和檢驗檢測項目或者類似的競爭性項目有關系的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在記錄控制方面,檢驗檢測機構應對檢驗檢測的全過程(包括樣品來源和流轉過程)進行真實記錄,檢驗檢測機構不應隨意編造、更改或者銷毀原始記錄,原始記錄應完整、真實和可追溯,并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檢驗檢測人員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報告證書方面,檢驗檢測機構應準確、清晰、明確和客觀地報告每一項檢驗檢測結果,并符合檢驗檢測方法中規定的要求。檢驗檢測機構接受的委托檢驗,其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僅證明樣品所檢驗檢測項目的符合性情況。檢驗檢測機構應采取有效手段識別和保證檢驗檢測報告、證書真實性。應有措施保證任何人員不得施加任何壓力改變檢驗檢測的實際數據和結果。
標準特別指出,檢驗檢測機構應建立申訴、投訴處理程序,并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特別是有關誠信方面的申訴、投訴應有程序化的有效處理。同時,檢驗檢測機構應有保護客戶機密信息和所有權的政策和程序,包括電子存儲和傳輸結果的保護程序。
編輯點評
在檢驗檢測市場生態中,當以人民、社會的名義呼吁檢驗檢測機構誠信的建立。誠信是檢驗檢測機構應遵循的基本道德規范,誠實守信是成為檢驗檢測機構的基本要求。